在网上聊天交友,稍有不慎就会掉落入坏人的圈套。河南省沁阳市某校的学生小美因与陌生人聊天时无意中泄露了个人隐私,结果,给她带来了一场终身难忘的噩梦。4月17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小路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5年6月一天,沁阳市某学校的女生小美在山上游玩时通过手机摇一摇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孩小路。在聊天时,小路男孩聊起了女孩个人情况。“你是处女吗?”“不是。”……两人几句不轻易的聊天,让小美不慎泄露了自己的隐私,也让小路动起了歪脑筋。
随后,小路提出让小美出来陪睡,而要挟的理由则是,如果小美不同意,就把她不是处女的QQ聊天内容截图后发到她学校的贴吧上,让小美的朋友们都知道。
刚刚走入大学的小美,担心小路真的会这样做,如果把截图发到网上,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都知道自己的事情,对自己的名声不好。于是,小美按照小路的要求见了面,并在小路安排的宾馆发生了关系。
原本以为小路会就此收手,可小美哪里想到,没过多久,小路再次提出了非分的要求。这时,小美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被骗了。为了能提早结束这一切,小美果断报警。在她的协助下,小路在沁阳某宾馆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路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小路以寻求刺激、满足性欲为目的,以胁迫方法对被害人小美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合并执行,判处小路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