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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 三保障提高陪审员积极性

  发布时间:2016-02-03 10:19:14


   去年以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在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中,通过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管理办法》,从办公经费中专门划拨出6万元专项资金,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活动发放庭审补贴和生活补助等逐步完善形成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等有效举措,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实基础,极大地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张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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