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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替父顶罪 爷俩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5-07-24 13:53:48


    父亲无证开车交通肇事,儿子随后赶来冒充肇事司机顶罪。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这位“孝子”有期徒刑11个月,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判处其父亲有期徒刑3年3个月。

    今年48岁的王五昌和27岁的儿子王龙岗祖籍河南省延津县,因在焦作做生意暂住沁阳市山王庄镇万南村某2014年7月,王五昌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沁阳市西向镇西向五街路口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均损坏的交通事故。

     肇事后,王五昌不是急着处理事情,而是给儿子王龙岗打了个电话。原来,王五昌竟然是无证驾驶。儿子赶到后,王五昌悄悄离开现场。随后,王五昌的儿子王龙岗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又指使两名证人作伪证,并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隐瞒其父亲是肇事司机的真相。

    虽然父子俩执意掩盖事实,但公安机关在查处案件时,从调取肇事现场附近的摄像头里发现了重要线索。在铁一般的证据下, 王五昌和儿子王龙岗不得不交代了事情的真实经过。事后,经鉴定,电动三轮车车主刘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法院遂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判决。

责任编辑:张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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