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期间,沁阳市人民法院针对生产农忙时期人员集中、涉农纠纷多发的特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采取有力举措,为方便农民群众诉讼,制定了“三夏”期间的具体服务措施,以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为维护农业生产稳定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一是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办案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围绕打场晒粮、道路通行、田间管理等生产活动中的易发纠纷,结合具体案例在重点村镇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农民利用诉讼手段解决生产纠纷的意识,避免因抽水灌溉、场地占用而发生械斗、群殴等群体性伤害事件。
二是涉农案件“立、审、执”三优先,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该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立案和服务电话,根据案件的情况,及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以确保必须起诉的农民不会因农忙而耽误诉讼。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即时立案,并通过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审理时,注重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在执行时,充分做好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能当庭履行的争取当庭履行,不能当庭履行的限期履行,做到从快执行。
三是推行巡回办案制度、就地调处涉农纠纷。为方便当事人,节省农民的诉讼时间,该院大力推行巡回办案制度,组建“涉农案件巡回法庭”,通过“集市法庭”、“田间法庭”等形式,变坐堂开庭为下乡审案、现场办案,将庭审开到农家,开到田间地头,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确保不误农时,同时也起到法制宣传的作用。
四是强化诉讼调解。通过说服教育积极调处涉农纠纷,促使当事人相互理解,心平气和搞生产。通过诉前劝导制度,将矛盾纠纷在诉前分流,力争在诉讼前解决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利用“温馨调解室”,多调、快调涉农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利益。
五是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针对麦收生产时间急、任务重的实际,该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农案件进行突击执行,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坑农害农、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案件,重点强化执行,快执快结,充分照顾返乡生产的当事人,利用早晚时间送达或执行,尽量减少麦收期间传唤当事人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持快收快结,做到执法、农忙“两不误、双促进”,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维护,让他们能安心搞好“三夏”。
六是从快从严打击农村刑事犯罪。对农村发生的盗窃、毁损生产机械,出售假种子、假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及时审理判决,使农民安心投入“三夏”生产,保证“三夏”期间的农村社会稳定。
七是建立涉农纠纷预防机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工作,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利用4个派出法庭工作适时举办法制培训讲座8场次,受培训人民调解员96人次,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