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实行立案登记制
作者:张建忠 发布时间:2015-04-16 11:08:30
4月15日,河南省沁阳市的李海梅女士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经法官对程序要件进行核对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登记在册。为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打官司立案难的老大难问题,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沁阳市人民法院于即日起不再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实质性审查,而是对程序要件进行核对,只要符合程序要件、符合立案条件的都要立案登记,拒绝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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