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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万法庭 把心血倾注到化解纠纷中

  发布时间:2015-03-24 16:53:07


   西万法庭坐落在河南省沁阳市北部的西万镇,管辖西万镇、山王庄镇、常平乡,辖区辖区面积152.4平方公里,41个行政村,人口10万。法庭现有干警 5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近年来,西万法庭全体干警在常期的办案实践中认识到,办案中按部就班走庭审程序并不难,适用法律也不难,但让原、被告双方胜败皆服比较难!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就更难。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中,他们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理念,坚定工作思路,不仅仅把自己当作法律工作者,而是把自己视为社会工作者,把更多的心血倾注到了调解工作中,倾注到了化解纠纷中。近5年来,该法庭审结1000余件案件,“无一发改、无一信访、无一投诉、无一违纪”,无一起赴省进京上访,真正成为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减震器”与“消音阀”,有力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

                               倾心调:

                               让愈发冷漠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忙碌是一种幸福,让我们来不及感受痛苦。”这是一位郭姓当事人的QQ签名。2013年8月7日,沁阳市西万镇常付路发生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事故结果直接导致乘车人郝某当场死亡。郭姓当事人便是死者郝某的妻子。郝某的不幸去世给其家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全家人伤心不已,整日以泪洗面。

     事故发生后,沁阳市公安局事故科多次组织受害方与车主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立情绪强烈,未有一致结果。2013年9月初,原告郭某等人将涉事车辆车主陈某、车辆挂靠单位山西某汽运公司、车辆承保单位山西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西万法庭訾东东法官接手案件后,详细翻阅了卷宗材料,充分了解死者的家庭情况,死者郝某系洛阳人士,其妻子郭某系一名小学教师,儿子、女儿均在上小学,父母已近古稀。在吃透案情的情况下,为了早日能够使郭某一家拿到赔偿款,訾东东法官通过各种途径与原告及几名被告取得了联系,但因原告方与被告车主在事故发生时产生了矛盾,对立情绪非常强烈,被告方拒不配合法庭工作,矛盾调和难度很大。后经多次电话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做心理疏导工作,被告的抵触情绪才有所缓和。同意与挂靠公司、保险公司代理人一起从山西省来河南沁阳应诉。但困难一波接着一波而来,因本案系单方事故,事故成因特殊,山西某保险公司认为死者郝某系车辆乘座人员并非保险条款中应予以赔偿的“第三者”范畴,故其拒绝赔偿,并称如果法院坚持判决的话,保险公司会无条件上诉、申诉,原告别想顺利拿到钱。上诉虽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对原告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调解陷于僵局,双方剑拔弩张。为了避免原告、被告双方再产生更强的对立情绪,訾东东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等人最新通讯号码回洛阳等待消息,另一方面在原告等人回洛阳期间积极同保险公司代理律师沟通案情介绍及原告家庭情况及实际困难,一则明示法院意见,二则以博得其同情之心。在无数次电话沟通、并多次与其面谈后,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向其省公司报送调解意见,积极主动配合调解工作。最终经过法庭的积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山西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共计60.5万元,车主陈某赔偿1.5元,并于20天后履行。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赔偿款按约到账,訾东东法官通知原告前来沁阳办理取款手续。原告等驱车赶到法到时已近中午,并送来了一面锦旗。为了减少原告车旅支出,使原告当天将款取走回家,訾东东法官陪同原告在法庭、市法院、会计站、银行等地点办理手续,在经历三个小时,原告当天顺利将60余万元赔偿款取走。

   一个月后的一天,当訾东东法官登录QQ时,发现头像闪动,打开消息对话框后,他看到这样一段留言:“訾法官,丈夫去世后的种种境遇,让我对这个社会上的人愈发冷漠,以至于那段时间我不认为这个社会还会有善良,但当我开始诉讼,感触到你的善良以及你耐心、热情的工作态度后,我重新感觉到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还会有善良。我想,我会告诉我所教的孩子们我所经历的一切,让他们感受到他们所生活的是一个阳光照耀的社会,即使将来他们会面对阴影,但阴影必将会被阳光照耀。----郭某”。

                             解心结:

                                五子女探望四十年未见的老母亲

    去年5月初,一辆三轮摩的在沁阳市法院西万法庭门口停了下来,司机停好车后走到车后,从车里搀扶出一位白发鬓鬓的老人,法庭工作人员见到此情景,赶快上去帮忙,将两位老搀扶到接待办公室,询问情况。老人虽行动不便,但说话流利,法庭工作经询问得知,老人叫冯某,今年有81岁,是从60里外的焦作市驱车来沁阳起诉子女要求子女赡养的。问其有诉状没有,但未提供书面的诉状。鉴于此种情况,法庭工作人员用笔录将老人诉求固定了下来,并询问了子女的情况。

     老人这一生共一男四女五个孩子,均在西万法庭辖区。询问工作结束后,法庭告知老人会联系其子女马上处理,因冯某行动不便,法庭驱车将其送回焦作。第二天,法庭去被告所在的各个村落听其子女情况,并到其子女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冯某的子女们都已经大的六十多,小的也快五十,可是均表示不愿意赡养冯某,并称,这辈子不想见到冯某。其中冯某的儿子当场表示,如果法院强制要求其赡养冯某,就当场喝毒药自杀。法庭很是好奇,母子、母女之间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事情,让原被告之间会如如此的隔阂与仇恨。鉴于此种情况,法庭工作人员去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了一些缘由。在五被告还是孩子时候,当时最大的孩子才10岁左右时,最小的才2三岁,冯某与五被告的父亲离婚,离婚后没多久,五被告的父亲就因病去世,五被告想让冯某回家生活,但冯某陆续嫁了两家,对五被告也不管不问,离婚后就没再回过家看望五被告,五被告相互依靠长大,因此对冯某存在怨恨。得知此种情况,法庭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冯某,冯某对以上事实均表示认可,也知道当时不管不问五被告是错误的。

   接连的几天,法庭一直在与五名被告联系,多次去五被告家中走访,作五被告的情感疏通工作。一名一名的作工作,先从大女儿入手,最后作儿子的工作,讲法律,讲情理,讲冯某现在的状态。最终五名被告同意与原告见面。

  后来,法庭驱车前往焦作将原告冯某接来与五名被告协商赡养事宜。在法庭的主持下,母女、母子几人都坐了下来,心平气和的交谈了两个小时,冯某也当场向孩子们认错。孩子门也渐渐的接纳了冯某。冯某当着孩子们的面以及法庭工作人员的面说出了真情,冯某起诉孩子们是有原因的。冯谋现在与老伴在焦作市区生活,其老伴的子女经常去探望,但自己与子女这三、四十年来从未见到面,80多岁的冯某希望子女们能多来探望她,让她也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于是便将孩子们起诉到法庭。

     最终五被告愿意对冯某尽赡义务,双方和解,冯谋撤诉,这起赡养案件在法庭的主持下圆满结束。

                                     情换情:

                                     耐心调解用司法寻回邻里情

  2014年8月,一名叫春花的女子来到法庭,向法庭递交诉状,称其被二名同叫春霞的人打伤,此事经派出所处理后,请求打人者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经过初步审查,原、被告均是西万辖区山上某村的村民,双方是相隔不远的邻里。鉴于此种邻里纠纷,法庭告知原告第二天在家中等候,法庭会驱车进山村面对面调解。第二天,法庭联系了村民调人员,一同几人上山进村处理纠纷。在该村民调人员的带领下,很快找到了两名被告的家,经过走访,其中一个被告不在家,另外一个被告见到法庭前来,大声吆喝,她春花还告我呢,我还想告她呢。边说边把法庭工作人员与村民调人员往门外推,并把院门在里面插上,任凭怎么叫门也不愿意开门。无耐,法庭工作与人员与村民调人中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先由村民调人员通知不在家的被告尽快回来,法庭工作人员先去找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经过半天的铺垫,另一名被告于当天下午也回到家中,抵触情绪也较严重,为消除了抵触心理,希望二被告能够配合法庭工作,在民调人员的配合下,找来了被告的长辈亲属,共同作二被告工作,慢慢的,二被告的抵触感慢慢削除,事情经过也慢慢还原。

     经过询问得知事实原来这样:原、被告双方均系邻里,2014年5月下询的一天晚上8点多,原告与二被告在一起跳广场舞,但是因为站的位置原因,原告与二被告发生争执,从口角,最后发展到动手的地步。二被告也表示,当时发生口角后,因为气愤,没有忍住就与原告打了起来,双都是一个村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现在想来也很是后悔。既然原告起诉到法庭了,就让法庭作主处理,愿意接受处理,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000元。见到此景,打电话让原告来到被告家中,说明经过后,原告也表示,自己也有不对之处双方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以恢复。

 法官感言

杨华:几年来,当一对对夫妻的双手又握在一起时,我会为一个家庭的团圆而感到欣慰!当受害人拿到赔偿款,发出“谢谢法官”的感慨时,我会感到心安与自豪。从开始学习法律至今已14年了,我想真正的法律不是写在纸上的那些条文,而是那些烙印在人们心目中的司法过程。

李海珍 :所有敌对的开始就是一切悲剧的开始,无论任何时候,你在必须面对时,你所选择的态度,其实就已经决定了整件事情的走向和结局。包容和接纳就会是祥和跟喜剧,挑剔和敌对就一定是争吵和悲剧。既然已经知道了结果是什么,那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好的开始

    

责任编辑:张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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