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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调解年”活动稳步开展

  发布时间:2009-09-02 11:10:55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沁阳法院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从多方面下手促进“调解年”活动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增强意识,调解全程化。沁阳法院成立了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调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调解经验,让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调解在减少涉诉信访、缓解执行工作压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把调解意识渗透到每位干警心里,把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每一个工作环节。

    二是创新机制,调解制度化。沁阳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建立工作台帐,定期检查、评比,结果记入法官绩效考评档案,作为法官晋级奖惩的依据;推行“三级联调”工作法,即一般案件法官调、复杂案件庭长参与调、重大案件院长介入调的分类调解工作流程,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实行“特邀调解员”制度,聘请了多名德高望重、热爱调解工作,善于沟通、联系群众,富有调解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为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做好调解工作。

    三是贴近基层,调解便民化。沁阳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便于与群众联系、沟通的积极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走进社区和当事人家中辩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用诚心和耐心感化当事人促成调解。

    四是各界联动,调解社会化。沁阳法院紧紧依靠市委领导,注重加强与人大、检察院、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联系,广泛动员律师、乡村社区民调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构建以法院为主导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全方位调解体系,形成共同做好调解工作的合力。

责任编辑:张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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