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沁阳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仅用半个小时就得到调解,原告走出法庭后高兴得说:“法院把法庭般到我们的家门口审理案件,我们不用起早赶路,真是太方便了”。
沁阳法院共下辖329个行政村,其中,60多个行政村地处偏远山区,有的村民打官司要跑几十公里的山路才能来到法院进行诉讼,交通十分不便,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早在去年初就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实行流动办案,深入农村、田间地头等偏远地区开庭审理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当庭宣判,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真正地把法庭搬到群众的家门口。此外,该院还利用巡回审判,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的10个巡回审判点已受理民事案件100多件,巡回开庭或就地调解案件257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800余人次,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9次。不少群众亲切地把巡回法庭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张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