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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坚持“五结合”原则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呈现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4-07-27 05:51:58


   今年以来,沁阳法院扩大陪审员规模,改革陪审制度,创新陪审模式,通过“五结合”原则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扩大规模与倾斜基层相结合,提升基层群众比例。一次性增补选任160名人民陪审员,全市陪审员数量达214名,实现了双倍增,人员结构覆盖各年龄结构、各行业领域、多学历层次,特别是基层群众数量显著增加,比例达到78.5%。

二、专门管理与分区管理相结合,提高参审率。专门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陪审员的统一考核、管理、培训以及业务部门陪审工作的指导。同时按陪审员住所地划分为五个参审区,分别由四个人民法庭和民庭按辖区划分进行结对联系,需要陪审员参审时,各业务庭按方便就近原则,在各自的辖区范围内随机抽取,轮流陪审,确保每一名陪审员每年至少参审2件案件。

    三、集中培训和以庭代训相结合,提升陪审能力。集中培训由陪审办组织,每周一次,通过组织培训班、建立飞信库不定期发送法律知识等方式培训基本职责,职业操守、工作规定、法律常识等;以庭代训以业务部门为主,通过组织观摩庭进行以案说法,展示司法礼仪和庭审程序,现场讲解个案法律问题。

    四、案件监督与汲取民意相结合,提升案件质效。制定《陪审员参审意见表》,除填写对参审个案的评议意见外,还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月由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作为指导工作开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个人参审与集体观审相结合,扩大司法民主。一般普通程序案件,保证一名陪审员参与合议庭;疑难复杂、重大影响案件,组织陪审员观审团观审监督,发表案件裁判意见,作为合议庭合议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提升群众对法院判决的认同和理解。

    今年以来,共适用普通程序审结286件,陪审员参审  254件,参审率达88.8%,参审人民陪审员86人,占陪审员总数的40%,陪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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