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14年7月29日10时至2014年7月29日22时在淘宝网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标的物为:
一、豫HA9309途安牌小型轿车一辆
起拍价:115000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豫HC5405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
起拍价:128000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7月29日10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沁阳市会计委派制第一会计结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沁阳市支行建设路分理处 账号16313********72)交纳保证金各8000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应有权利。
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29日16时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咨询电话:0391-2656053
法院监督电话:0391-2656020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