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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起诉要离婚 丈夫酒后砍媳妇

  发布时间:2014-05-30 18:59:07


   媳妇起诉要离婚 ,丈夫不愿离婚,借着酒劲拿菜刀将媳妇砍成轻伤。5月26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牛波波拘役三个月。

   沁阳市王召乡牛庄村的牛波波于1981年1月30日出生,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因没念过几年书,学历太低又找不到好工作,就在外面打零工挣些零花钱过日子。时间转眼到了2007年,这一年,牛波波已经26岁了,26岁了还没结婚,这是为啥?因为家里弟兄多在加上经济条件不好,牛波波的婚姻大事一直耽搁,家里人也日夜着急。后来,在亲朋好友的介绍劝说下,由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牛波波入赘到王曲乡南鲁村申东发的家中,与其女儿申静静结婚。婚后,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吵架,并认为牛波波没有尽到做丈夫和家里顶梁柱的责任隔三差五吵架,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在后来的2013年的11月,申静静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牛波波坚持不愿离婚,申静静眼看没希望,主动撤诉,想着等过一段时间再起诉离婚。

    2014年的2月11日,牛波波和朋友喝完酒后回到家中,借着酒劲要和申静静商量离婚的事,说如不能过就走开,但要给点钱,申静静不予理会,口口声声让牛波波净身出户.两人话不投机,打了起来,在争吵和打架的过程中,牛波波  趁着酒劲来到厨房,在案板上拿了一把菜刀朝申静静的头上砍了两刀,见申静静头破血流,就害怕出门跑了,跑到半路就主动拨打了110投案自首。随后,王曲乡派出所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赶到沁阳市王曲乡南鲁村将被告人牛波波抓获。经鉴定,申静静的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波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被牛波波判处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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