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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喝药殉情 少妇不治身亡

发布时间:2014-04-01 16:58:28


男子在外打工时与少妇相识,因为双方家人极力反对,两人买来农药相约自杀,最终酿下少妇不治身亡的悲剧。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3年。

  2010年,李明在外地打工时结识了少妇张芳。不久,两人开始同居。因双方家人反对他们在一起,2012年的一天,李明和张芳约定见面进行最后了断。见面后,两人约定一起喝农药自杀。随后,张芳还在某农药店购买了一瓶农药。

  当日下午,两人入住沁阳某宾馆。17时许,李明称不想活了,想和张芳一起喝农药自杀。当晚,两人在房间内谈话,张芳说曾因为要求和丈夫离婚遭拒,有过跳楼的经历。因为李明不相信,张芳竟然将满满一杯农药喝下。事后,李明先是对张芳进行背部拍打、用手掏使其呕吐等方法施救,并拨打了120。最终,张芳不治身亡。

  在案件审理期间,李明与张芳的家属就民事赔偿自愿达成协议,张芳的家属对李明的行为表示谅解。最终,沁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定,李明过失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李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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