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沁阳市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她时刻以人民法官应有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激励自己,牢固树立“调解是一种高质量的审判”这一理念,把调解作为审判艺术的升华不倦追求。2013年审结案件84起,调解率达到85%以上;2006年、2007年、2010年、2012年她均被评为焦作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09年被评为焦作市优秀法官,2011年被焦作中院记个人三等功。她所总结和探索出的十几种民事调解方法,在沁阳法院得到推广与交流。她就是该院民一庭庭长张爱君。
认真细致查明案情 公正执法判明是非
张爱君,性格开朗,办事干练,案子办得干净漂亮。再难的案子,到了她手里,都能案结事了,做为沁阳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负责人,她为此倾注了让人难以想象的心血,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片天。
“精品案件”来源于审判驾驭能力,这种能力又来源于实践。张爱君工作积极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总结经验。她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了“五位调解法”。正面教育法、借鸡生蛋法、换位思考法、经济算账法、结案对照法。
在审理陈玲枝诉陈风产离婚纠纷发还重审案件时,原告陈玲枝以被告陈风产存在婚外情并对其施加家庭暴力为由坚决要求与其离婚,被告则以双方感情尚好,一双龙凤胎子女需要一个完整的家为由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审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双方争执最大的门面房分割给了原告陈玲枝,并由陈玲枝抚养有些弱智的女儿,陈风产父母以门面房系老人所有为由坚决不同意,焦作中院以事实不清将案件发还重审后,由于陈风产父母持有未过户的房产证,陈玲枝持有分家的分单,但是在分单上两位老人未签字,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陈玲枝也因常年生气,体弱多病,2012年2月13日陈玲枝因支气管扩张的旧病复发到郑州住院治疗原告向亲戚们借款支付医疗费用5万多,被告没有过问,致使调解双方和好已无可能,但是陈玲枝还是最心疼自己的儿子豪豪,提起儿子就哭,张爱君一边安慰她,一边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提出了将门面房写到陈玲枝和儿子的名下的调解方案,陈风产父母仍有些担心,但是不是十分抵触,又提出将来房子要全部给豪豪,于是张爱君又提出了门面房归原告陈玲枝、陈豪豪所有,陈玲枝生前享有使用权,任何人不得干涉,陈玲枝百年后归陈豪豪所有的调解意见。陈玲枝有些担心,张爱君关心她的病情,给她钱让她买营养品,并向主管民事的邓秋霞副院长汇报,和邓院长一起买了礼品去家里给她做工作,法官感动了她,她同意了,案件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农民工的贴心人 老百姓的好法官
2013年13月31日沁理市柏香镇肖寺村的33位农民工在该村村委委拿到了拖欠两年的工资。他们的村委主任代表全体农民工给张爱君送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农民工的贴心人 老百姓的好法官”。原来在2011年6月,49名农民工经人介绍在留村冬瓜厂刮皮车间干活, 10月干活结束后,由于经营亏损,工厂负责人未能及时给工人结算工资,后工人多次找厂里索要劳动报酬,厂里让工人找被告卫某,被告卫某在无钱给付的情况下,2012年6月29日给工人们出具了一张83160.9元的总欠条。2012年9月14日原告和某为代表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卫某支付劳动报酬3044.5元。法院多次给被告卫某送达应诉手续,皆因和某提供的住址不祥而无法找到被告,后法院与和某一起找到了被告卫某的母亲,让其代卫某签收了开庭及应诉手续,卫某得知后主动到法院说母亲有病,为了不让法院去找其母亲,她愿意主动配合法院与所有工人们调解,表示愿意分期分批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当和某通知工人们到场后,发现工人们起诉状上所起诉的诉讼标的总额超出了欠条上的总数,2012年11月13日民一庭庭长张爱君组织工人的总带班赵某、一班组长吕某、二班组长张某、三班组长和某以及被告卫某一起进行核对,制作了留村东瓜厂工人工资明细表,让他们都在上面签字确认,从而确定了每个工人的具体工资数额。49名工人的工资总额为124660.9元,已实领工资41500元,下欠工资83160.9元。2012年11月14日以后,有33名工人分别向沁阳法院起诉,张爱君一面组织双方当事人达调解协议,一面组织民一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分别核对每一个当事人的信息,认真制作每一份调解书,截止2012年11月17日全部调解结案。被告卫某分别按照欠每一个工人的工资情况于2013年的3月、7月、10月分一期或三期付清,从而让工人们看到了希望。2013年4月中旬,被告卫某将第一批工人工资21347.5元交给了张爱君,2013年4月23日至24日,张爱君将该款按照调解书所确定的数额及时将工资发放给了每一位工人。2013年6月底,当工人代表和某、吕某给张爱君打电话催第二批工人工资时,张爱君就和被告卫某联系,卫某称原冬瓜厂的老板卫某某在外地做生意,她也正在打电话催,张爱君多次给卫某和卫某某打电话、发短信,但被告卫某一直没钱支付。工人们曾来法院问张爱君怎么办,张爱君告诉他们可以申请执行,工人们坚持说被告卫某已离婚,家里除了一座房子也别无其他财产,由于工人工资数额少,不足以让法院来拍卖卫某的房产,所以不愿申请执行。张爱君经过多次给卫某和卫某某打长途电话,卫某某在电话里一直说那边的生意要不出来钱,但是会尽一切可能先付工人的工资。张爱君一边催促卫某准备钱,一边给工人做解释工作。有一天,工人代表和某给张爱君打电话说工人们准备去找讨账公司的人去向卫某要钱,张爱君在电话里就批评了她的这种想法,并告诉她要相信法律,不要去走邪路、歪路,讨账公司如果在要账过程中致人伤害的话,工人们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张爱君及时将工人们已经不能再等的态度和不惜任何代价讨薪的想法告诉了被告卫某和卫某某,她们两人也非常着急,通过多方筹措,2013年11月10日卫某某给卫某汇了10000元,并说尽快筹借剩下的15000元,卫某当天带病将钱交给了张爱君。张爱君赶快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工人代表和某、吕某,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没有见卫某某汇款过来,2013年11月19日晚上十一时吕某给张爱君发短信,说张爱君不为农民工着想了,还替被告卫某说话。张爱君不顾工人们的不理解,仍然坚持与卫某联系催促,2013年12月2日卫某又送来8000元,此时的她正发着高烧,手上还贴着输液的胶带。当天张爱君通知了和某、吕某,告诉他们已经有18000元了,虽然还差6000元不够第二批工资,但是决定先按比例发给大家。2013年12月27日张爱君与两人一起按比例计算了每一位工人应领取的金额,制作发放表,定于2013年13月31日发放,为了避免工人们在寒冷的冬天往返农村与沁阳城,节省他们的开支,张爱君决定带着钱到工人所在的沁阳市柏香镇肖寺村现场发放,这个决定受到了工人们的热烈欢迎。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许多时候,当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时,窗外往往已是华灯初放,望着当事人感激地离去,张爱君就感到一种由衷的喜悦,这喜悦正是源自于她 “公公正正判案,清清白白做人”的内心世界。
天天和群众打交道,让张爱君悟出一个道理:只要法官心中时刻装着群众,群众心里就会有法官。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道一声谢,露一个微笑,这些并不起眼的小事,都能拉近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案件的审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