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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全员一线工作制 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实现均衡结案

发布时间:2013-08-16 15:19:36


    围绕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年均衡结案,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通过实行法官全员办案制度这一切实可行的办法,较成功地解决了审判工作中案多人少所面临的各种难题。

    这两天,每当下午下班后,民二庭的副庭长李巍巍都要和同事们去五楼的健身房打球锻炼身体,而去年这个时候,和朋友们一块去打球锻炼对他来说却是一种奢望。

    李巍巍说:在综合部门的法官没到民二庭办案时,他每天的工作基本就是和书记员开庭,向行动不便的全国模范法官张仁云回报工作、一块研究案情,每天一个人不厌其烦地做代理人、当事双方的工作,撰写调解、判决、裁定等多种法律文书,一点时间也没有,每天都是忙的团团转。

    与李巍巍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刑庭的庭长张敏洁。在今年初春举行的由20多人参加的岗位竞聘中,有着多年基层法庭工作经验、法学知识深厚的西万法庭庭长的张敏洁一举胜出,被任命为刑庭庭长,可她当时面临局面是刑庭只有一名审判员,两名书记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案还得到其他庭室借人。由于案多人少,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年均衡结案便成了一句口号。

    沁阳市法院在审判一线办案的30名法官分布在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部门,有些部门只有一名法官带着两名书记员在办案。 单一靠一线法官办案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均衡结案,难上加难,人员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沁阳市法院院长秦树星说,除了在一线的30名法官我们还有党组10人和在综合部门工作的法官共计24人,有这么好人力资源,我们怎么能利用好这个人力资源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这个是关键。

    今年初,该院打破原有的审执一线、党务行政、后勤保障的块状人员分配格局,所有法官一律到一线办案,院领导与综合部门的法官按各审执部门的具体工作量合理分配,综合岗位上的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也相应分配到各业务部门承担辅助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再分配的兼职工作人员制定考核细则,本职工作仍按原岗位进行部门和个人双重考核,兼职业务完成情况对再分配部门和个人进行双重考核,奖优罚劣,确保本、兼职工作两不误。人员调整后,为一线审执部门增加办案法官18名,辅助工作人员9名,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人员调整后,后勤服务中心的主任邱召磊和办公室主任常明军被分别分配到民二庭和刑事审判庭办案。邱召磊自1990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就在后勤部门工作,即使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被任命为审判员后也没到审判一线工作。到民二庭后她先后购买了《简明民商事办案手册》、《债与合同法》、《法院审理合同案件观点集成》等多本法律书籍进行学习,两个月内就办理具有一定程度的疑难复杂案件11起,均实现了无上诉、无改判、无发还的工作目标。

    常明军则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和刑庭的法官们一起办理刑事案件,他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独自一人办理案件12件。张敏洁在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常明军到刑庭办案后不仅减轻了工作压力,也从办理案件过程中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

    统计数据显示,自该制度实行以来,案件质量出现“四高两低”的良好局面,即服判息诉率高,达89.48%;民事案件调撤率高,达80.38%;审限内结案率高,达100%;结案均衡度高达87%,杜绝了超审限案件,实现了全年均衡结案;案件发还改判率低,仅为1.82%;进入执行程序率低,仅为14.71%,有效降低了执行压力。案件审理周期较去年同期缩短了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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