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将人大代表监督法院执行全过程,协助法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两年前,沁阳市的张梅因交通肇事被王晓东撞成七级伤残,半年后法院判决王晓东赔偿张梅各种损失等共计2万多元,王晓东因交通肇事因涉嫌犯罪被判服刑。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王晓东出狱后一直没有工作,无执行能力。为尽快执结这起疑难案件,沁阳市人大指派3名人大代表先后4次到王晓东的家中做说服教育工作,经过人大代表和法官耐心的解释教育工作,王晓东同意每月支付100元,并根据以后的工资情况增加支付金额,最终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去年以来,沁阳市人大共协调、协助法院执行积案42多起,全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