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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31 09:34:49


沁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全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抓作风、树公信、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司法廉洁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开公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推动我市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四增强、四转变和三提升”的目标任务。即:使全院干警群众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司法廉洁作风进一步转变,司法能力、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树星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面领导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政治处主任席小玲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黄三友、监察室主任赵莉为办公室副主任,院办公室副主任赵媛媛为成员。活动办公室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日常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推进工作。

    四、重点内容

    (一)思想作风。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1、理想信念问题。具体表现为:理想滑坡,信念动摇;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拜金主义,吃拿卡要;不讲原则,正气不足。2、修养问题。具体表现为:不善学习,知识落伍;思想浮躁,作风浮漂;组织纪律性差,信谣传谣;得过且过,不负责任。3、大局意识问题。具体表现为: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不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判工作;习惯于坐堂问案,机械司法,不注重办案的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4、群众观念问题。具体表现为: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对群众态度冷漠,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司法作风不实等。5、执行不力问题。具体表现为:对上级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敷衍塞责,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其位,不谋其职,回避问题,矛盾上交,纪律观念淡薄,敬业精神不强等。

    针对以上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重点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关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委和法院系统内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定政治立场;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要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淡泊名利,不慕虚荣,从小事入手,洁身自好,以实际行动彰显法官的人格力量。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学习交流、知识竞赛、上党课及开展“保持党性纯洁”和“作风建设年里我该怎么办”大讨论等形式,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解决好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的问题。二是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要坚持依法办案和规范司法,用司法规律和正确理念指导审判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主动联合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各种问题的司法应对工作;继续开展审判专项服务活动,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大“三调联动”的对接力度,做好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延伸司法服务群众的平台。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化司法便民服务网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依托旅游法庭、交通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法庭品牌,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的司法服务。通过持续开展“一校一法官”、“一村一法官”等活动,不断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积极探索司法服务群众的新路径,通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践行司法为民”青年志愿者活动、对身边特困家庭进行“一支部一家庭”对口帮扶活动等,力所能及解决群众现实困难,传递司法正能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二)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1、工作态度问题。具体表现为:工作不负责、不耐心、不细致,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工作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安于现状、得过且过。2、工作效率问题。具体表现为:办案拖沓,效率低下,能当时办的等一会,能当日办的等明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3职业操守问题。具体表现为:工作马虎,司法文书质量差,犯低级错误;庭审随意,不能用法言法语解说问题;不遵守裁判标准、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不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随意泄露审判、执行工作秘密等。4、纪律问题。具体表现为:不遵守开庭规程和司法礼仪,庭审作风散漫,着装不整齐,言语不文明;不遵守机关规章制度,纪律松驰,上班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办私事;无正当理由或不按规定请销假等。

    针对以上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随案廉政监督卡制、绩效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严格裁判标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加强法院日常事务管理,自觉遵守法官行为规范,积极争创文明庭室,严格落实考勤、全院大会点名制度,使考勤情况和加班补助挂钩以及实行绩效考核月通报、季点评、半年小结制度,强化对各部门及个人工作业绩的日常考核;进一步量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依靠执行制度改进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司法礼仪。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统一着装的规定进行着装,保持良好的仪表。工作中要注意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严禁使用审判忌语。加强审务督察,不定期、常态化地深入基层法庭对庭审活动进行明察暗访,严肃庭审工作纪律。三是努力提升办案办事透明度。全面落实审判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实行立案、庭审、裁判文书公开和委托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公开,不断增强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全面推行“三同步、两公开”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对在一定时间只限一定范围的人知悉的事项严守秘密不泄露,不应当自己知道的不打听。通过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保密考核,将保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全面落实“三书一卡”制度,推行亲情廉政寄语,加大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是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能。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定,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不同审理阶段进行跟踪管理,重点抓好审限管理,严格按照省高院有关各季度结案指标的规定,确保均衡结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通过精减文件,大力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转变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实效,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执法办案中。

    (三)领导作风。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1、全局观念问题。具体表现为:个别领导没有站位全局去谋划思考工作,热衷于搞本位主义,打“小算盘”,缺乏全局一盘棋思想;不敢、不愿和不善于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好人思想严重,怕得罪人;配合意识不强,单打独斗,局限于自己的小团体利益等。2、责任心问题。具体表现为: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多,督促检查落实少;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提醒,认真帮助,遇到问题和困难绕着走,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等。3、作风问题。具体表现为:作风不实,工作浮躁;追求形式,脱离实际;讲究排场,贪图享受;讲虚话、套话多,讲真话、实话少等。4、调查研究问题。具体表现为: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主观臆断,不能结合法院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作风浮漂,脱离群众,满足于听汇报,做表面文章,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5、开拓创新问题。具体表现为: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凭经验办事;工作满足于现状,创新性的开展工作不够,工作亮点不多,典型经验少。

    针对以上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树立全局和一盘棋思想。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做到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既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放,大胆工作,又要关心全院整体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理解,互相信任,共同推进法院工作的持续科学发展。二是注重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在抓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要带头学习,端正思想,埋头苦干,做到敢喊向我看齐。以高尚的品行、良好的操守、严明的纪律带动和引领法官干警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三是大兴调研之风。要大力开展调研活动,围绕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院务管理中的瓶颈短板,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开展领导班子结对子调研活动。认真落实领导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接访制度,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和一线干警意见建议;每名党组成员要与一个困难较多、任务较重的部门和法庭结对子,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一个调研课题,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找出破解发展难题的思路与措施,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切实以优化学风的实际举措助推科学发展。四是树立创新意识。要坚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抢抓机遇,逐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以往成功经验,不断推出新的创新举措,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保障的有效性。

    (四)司法廉洁作风。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1、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具体表现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个别干警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等。2、吃请问题。具体表现为:收受当事人礼金,接受当事人吃请;少数干警不得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等。3、说情问题。具体表现为:找关系说情,干扰办案;案件分流时,挑选有关系的承办法官等。

    针对以上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抓好制度落实工作。继续开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确保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防止“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不廉行为的发生。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重点对收受当事人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三是严肃查处。通过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在少数干警中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衙门作风,及时发现和查纠个别部门庸懒散奢等官僚作风,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和现象要责令整改,对其中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五、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从2013年4月开始,到2014年4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深入学习动员,提高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认识(4月15日——5月15日)    1、4月份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院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    2、各部门于动员部署阶段至少组织2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作风建设年方案及江院长动员讲话精神,围绕“作风建设年里我该怎么办”进行深入讨论。每名干警要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由各部门收齐后于5月15日前交活动办公室。    第二阶段: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具体任务(5月16日——12月20日)    要认真查找梳理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司法廉洁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选准作风建设突破口,找准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提出解决措施,集中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一)结合重温制度规定,认真查纠问题和不足(5月16日——7月15日)

    1、自己找。结合本职工作,围绕上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查找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2、相互提。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干警之间通过谈心交流、民主评议等方式,相互征求意见建议。

    3、领导点。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要有针对性地指出分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也要主动征求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4、组织查。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廉政监察员,采取明察暗访、检查抽查等方式,掌握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并如实反馈。

    5、社会评。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及干警的意见建议。

    院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司法廉洁作风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自己的思想进行解剖和交流,做出批评和自我批评。各部门也要相继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干警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归纳,逐条梳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边查边改,不能随时整改的,提出初步整改措施。各部门于7月10日前向活动办公室报送部门自查报告。

    (二)按照江金贵院长七项要求,采取典型运用、专项治理等方式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7月16日——11月15日)

    要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按照2月20日,江金贵院长在市中院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围绕从“心”开始、从“真”入手、从“实”做起、从“严”治庸、从“廉”树威、从“俭”办事、从“改”促转等七个方面明确整改落实的重点和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落实检查督促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力、责任到位、取得实效。同时,活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对领导班子的问题,院党组将统一提出整改意见;对各部门和干警个人作风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和个人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时限要明晰,责任要落实。整改措施要区分轻重缓急,能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整改。各部门对整改情况要向本部门干警进行通报;党员干警个人整改情况要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评议。

    (三)分析研究形势和工作现状,抓好成果巩固和长效机制建设(11月16日——12月20日)

    要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对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确保整改事项逐一落实,切实兑现整改承诺。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以巩固和扩大开展作风建设年成果。

    第三阶段:做好考核总结工作。(12月21日——2014年4月20日)

    要切实搞好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检查总结工作。2014年4月1日前,各部门要将开展作风建设年的总结报告报送院活动办。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举措,要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务实举措,确保活动取得新成效。院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政工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结合,务求实效。要立足工作实际,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法院整体工作有机结合,坚持贴近审判、贴近干警、贴近实践,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司法工作实践特色,瞄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科学安排活动内容,合理设计活动载体,努力将活动成效体现在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上,实现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的有效提升,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加大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注重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善于借助新兴网络媒体与传统电视、平面媒体,增强宣传报道实效。善于灵活运用简报专刊、专题调研、交流座谈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和推广人民法院开展活动的经验与做法,为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活动实效性与影响力。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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