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催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工作;办理院长办公会、院务会等会议事务;负责本院诉讼费、业务经费、车辆管理、机要、档案、文印工作;负责文件的上报、下发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报告;负责本院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 负责本院的基建、固定资产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工作;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庭警卫、押解人犯等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协助有关庭室实施强制措施;协助本院执行局执行案件;管理枪支弹药;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工作;办理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