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聘请各乡镇、办事处、社区街道分管政法的副职或综治办主任和居委会主任共计329人担任执行联络员,形成基层网络运行机制。联络员的主要任务是:接收和反馈法院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信息,及时向法院通报所发现的被执行人下落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在法院依法拘留、拘传被执行人或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搜查、强制迁出房屋等措施时,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执行等等。据了解,执行联络员在执行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此制度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围攻、谩骂执行人员的抗法事件,案件的执结率达到了89% 。目前,该院在联络员的协助下已执结案件654 件,标的额88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