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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参与执行八成案件和解

  发布时间:2012-10-31 15:51:18


    河南省沁阳市崇义镇的王薪与刘小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2万元),在人民陪审员刘海的参与下,最终以被执行人刘小齐支付申请人王薪1.9万元的方式和解执行。这是沁阳市人民法院试行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 截止目前,我院的6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执行案件400多起,其中,388起案件得到和解执行,标的额400多万元,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和涉执信访事件。

   具体工作中,我院考虑到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阶层,熟悉社情民意,便于与被执行人沟通,重新制定了《沁阳市人民法院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和执行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将60名人民陪审员分为六个小组,由执行员任组长,带领人民陪审员分工协作,以涉执信访和2万元以下的小标的额案件为重点突破口,集中精力进行以教育疏导为主,强制措施为辅的诚信执行工作,并对案件分类排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足用活法律手段,全力配合法官开展执行工作,争取案件和解执结,做到案结事了,且不发生任何违法事件。。除此之外,这六个小组之间还开展了办案竞赛,法院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与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于办案竞赛数量位居后三位的还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王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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