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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多措并举服务秋收秋种

  发布时间:2012-09-25 09:44:24


时值秋收农忙季节,为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秋收秋种,沁阳市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农案件36件,审结29件,其中,在村里或田间地头调解7件,平均审理期限为13.7天。

一是开展“法律服务到农家”活动。为方便群众诉讼,采取了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田间调解、巡回开庭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他们诉讼,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法官们还深入农户家给他们讲解法律知识、给农户发放“法官联系卡”,及时化解当地矛盾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谐。

二是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把亲民、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落到实处,通过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措施,尽量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审限,及早解决纠纷,为农民减轻负担。

三是对农村大忙季节,法官走乡串户,深入田间地头,询问当事人,实地开展调查工作。对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伪劣农资造成农民损失的案件,不轻信、不擅断,与当地村民委员会多方沟通取证,使案情水落石出,还农民一个公道

四是针对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给农民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答疑解惑,大多数调解结案。对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购买农资、出售农产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讲解,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五是从农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入手,坚持下乡巡回办案,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并适时启动“午间法庭”、“晚间法庭”和“假日法庭”。巡回法庭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的模式,将法庭开到了当事人的村头、地头,就地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六是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凡涉农案件一律优先执行,建立起涉农案件执行联动机制,确保此类案件的及时兑现。强化涉农案件执行和解,努力做好被执行人的教育疏导,并协调各方面力量促使其自觉主动履行义务,确保案件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秦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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