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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执行联络员发挥作用

  发布时间:2012-09-25 09:40:06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崇义村村民王某申请执行李某债务纠纷一案中,由于执行联络员和村委干部事先做好了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该案很快顺利执结。  

    据介绍,沁阳法院聘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综治办主任和居委会主任共计329人担任执行联络员,形成基层网络运行机制。联络员的主要任务是:接收和反馈法院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信息,及时向法院通报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在法院依法拘留、拘传被执行人或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时,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执行等。  

目前,沁阳法院已建立了60个协助法院执行的联络站,设置的329余名执行联络员在执行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此制度自实施以来,围攻执行人员、谩骂执行人员的抗法事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6%,案件的执结率达到98%。今年以来,沁阳法院在联络员的协助下已执结案件337件,执结标的额达420余万元。

责任编辑:秦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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