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沁阳法院冲破传统观念束缚,克服就案办案的思维局限,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模式,定期对审理的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发案规律和案件成因,提出具体可行的应对措施,形成综合报告,以“白皮书”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一、实行行政案件白皮书制度,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坚持年度白皮书制度和平时司法建议相结合,建立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在每年年度工作结束后,对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回顾总结,全面分析行政执法状况,对执法环境进行整体评估,系统整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以行政案件报告提交政府法制部门,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平时工作中,针对涉及个别行政机关或执法活动矛盾集中情形,组织法官为行政执法人员举行法治讲座,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应对措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09年以来,共向政府行政案件审理报告3次,向9个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0份,组织11次培训300余人次,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试行民事案件白皮书制度,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建立民事案件分析统计系统,定期对案件进行对比分析,准确把握矛盾纠纷的转换趋势,形成客观科学的形势报告,报送辖区党委、政府。一方面使党委政府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另一方面也为地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发挥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采取多维度的视角对案件进行研究分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纠纷化解解决体系。根据案件类型,对易发的债务、婚姻家庭、交通肇事、邻里纠纷等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总结提炼出带有综合性、规律性的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简明深刻的道理,利用“法官村长”的有效平台,对辖区群众广为宣传,预防矛盾纠纷产生。对案发区域进行研究分析,将案发较多的村街、社区确定为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及时向主要领导通报,制定方案,并邀请司法行政及其他民调组织成员进驻村街,集中开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向辖区乡镇通报案件情况5期,进驻村街20余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10余起,有效促进了社区关系的和谐。
三、建立刑事案件白皮书制度,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犯罪类型也随之不断衍变,两者之间呈现着复杂对应关系,共同体现现阶段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该院加强刑事案件的社会学分析,分析其发案的社会背景,梳理出成案缘由,有针对性地打击治理,消除犯罪滋生的社会基础。如根据伤害类、侵财类犯罪不断增大的趋势,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向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由政法综治委牵头召开公检法参加的联络协调会,确定治安管控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和特定时间的治安巡逻,进行专项整治,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部分不法企业为攫取经济利益,经济型犯罪呈现出来的爆炸形势,加大司法打击力度,保障生产安全形势、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根据刑事犯罪中常见的问题确定监管重点,建议行政机关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三年来,共向政法综治委专题报告工作3次,建议召开治安监管联席会议4次,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召开预防打击犯罪座谈会7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