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针对被执行人财产难寻这一老大难问题,将执行力量重新整合,于去年12月成立了由执行法官、书记员和执行法警组成的执行财产调查组,让被执行人财产无处藏匿,全力破解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有效解决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问题,该院根据相关规定,于去年12月将全局力量重新整合,成立了由执行法官、书记员和执行法警组成的执行财产调查组,并为调查组配备了执行警车、数码相机等专用设备。该院将所有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先由执行财产调查组对被执行人个人基本信息、银行账户及存款情况,动产、不动产的权属、占有情况,及债权、股权等线索和相关信息先期进行常规性调查及控制,案件承办人根据每起案件的调查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执行财产调查组还可根据案件承办人的调查计划,整理出在同一部门调查的内容,统一进行调查,为强制执行提供信息支持。
执行财产调查组成立以来,通过执行财产调查组执结的各类案件高达400余件,执结率达到91.3%。同时,由于执行财产调查组和强制执行实施组的分权制衡,提高了执行的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由此前的70%提高到现在的90%,涉执信访案件由此前的每年14件减少至目前的6件,执行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张建忠 杨 华)
点评:
转移财产、隐匿财产、家庭析产是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惯用伎俩。沁阳市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问题,整合执行力量,实行“综合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方法,加大对被执行人的监控和制裁力度,这不仅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而且也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行分权运行取得实效的体现。
(原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