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法院在队伍建设管理中,以部门和干警绩效考核为依托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把广大法官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工作重心有效的引导到“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来,广大法官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为民意识大大增强,审判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提高,有效促进了队伍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年初,该院在多次派人去外地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并根据法院的实际情况,经反复征求各部门和干警的意见后,制定了科学合理的2011年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和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干警绩效考核工作覆盖全员,所有在职人员都参加考核,并为每个干警建立了绩效考核档案。成立了院考核办公室,要求每月一考评,每季一通报,并对每季度的排名和通报结果进行点评。坚持量化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共同责任目标和岗位责任目标。其中把结案率、调撤率、上诉率、上诉发改率、再审发改率、涉诉信访率,作为衡量法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依据。注重结果运用。在2010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位于前列的法官和部门,分别给予了记功和评先,共记功和评先48人次。今年1月份的中层竞争上岗中,不看年龄和资质,只注实绩,绩效考核得分占总分的50%,很多年轻能干,工作实绩强的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打破了论资排辈的坚冰,有28名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
通过实施绩效考核管理,那些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实绩明显的干警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可,而那些作风疲沓、干事不力、业绩平平的人受到了指责和触动,全院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都有了进一步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