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上午,市中院常务副院长刘明一行,到沁阳法院检查“中院领导联系基层点”制度规定的14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在听取了沁阳法院院长秦树星的汇报后,刘明对沁阳法院整体工作表示满意,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筹兼顾。在继续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对“爱民大走访”、“信访积案清理”等工作要强化措施,迎头赶上,坚决完成任务,做到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不出现“工作短板”;二是要抓好落实。沁阳法院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个别问题制定的措施是完备和可行的,但关键要抓好落实,杜绝“工作棚架”;三是要典型带动。要注重发现、总结年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部门和优秀个人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掀起一个干事创业的新高潮,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刘明一行还看望了省人大代表、沁阳水南关村党委书记、沁阳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丁树忠。刘明对其表示亲切慰问,详细询问了其作为陪审团成员参加审理的几个案件的情况。并听取了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