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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主动协调 加强借力协调

沁阳行政协调结案率高达99%

  发布时间:2010-10-14 11:25:01


本报讯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围绕“和”字做文章,走活庭前主动协调、庭中圆桌协调、庭外借力协调的“三步棋”,在“官”、“民”之间拉起一座连心桥,取得显著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60件,审结55件,判决1件,协调结案52件,行政协调结案率达到99%,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官民双赢,案结事了,且无一缠诉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强制执行,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庭前引导主动协调。该院庭前通过走访当事人等途径,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成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引导诉求无合法依据的相对人息诉;同时,发挥法官的宣传、释明、建议作用,灵活运用“案例引导法”、“旁敲侧击法”、“因势利导法”等,使当事人消除误解和对抗,主动选择协调沟通。

    庭中注重圆桌协调。该院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对可能败诉的一方分清是非,摸准当事人心理,及时抓住和解契机,引导双方同坐“圆桌”上,疏导化解矛盾。对于重大疑难及涉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实现监督与支持的互动。

    庭外加强借力协调。该院因案制宜,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人民陪审员、原告亲友、被告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协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主动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庭外。其间,加强与公安、工商、土地、林业等部门的联系,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交流、提出司法建议等有效措施,查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环节,形成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此外,该院还在协调过程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让行政机关认识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处理是否妥当,让行政相对人清楚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侵害,诉讼请求是否应得到支持。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找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平衡点和切入点,促使双方达成协调意见。

  

责任编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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