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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召开在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0-06-25 10:47:16



     今天,沁阳市人民法院召开 “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动员会,沁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树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体干警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扎实做好纠正整改工作,力求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近段时期以来,赵作海案件被舆论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强烈的反响。商丘中院、省法院分别对有关责任法官作出调离审判岗位、停职检查、等候处理的决定。虽然目前赵作海及其亲属对国家赔偿和救助表示满意,舆论炒作也已经基本平息,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已经受到了严重损害,造成的恶劣影响是短时期内无法挽回的,教训十分惨痛,6月2日,省法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把5月9日作为“错案警示日”,要求全省法院围绕赵作海案件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分析错案原因,集中进行整改。

    秦树星在分析赵作海案件产生的原因后指出,之所以出现这起错案,主要是少数法官司法理念出现偏差,宗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办案水平不高等原因,也有个别部门制度缺失、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的原因。下一步,各部门要从吸取赵作海案件及其他案件的教训入手,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各自实际,以可能造成严重执法问题的案件,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案件为排查重点,进一步深刻查摆,进一步剖析原因,确保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找准查实。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秦树星强调要在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上下工夫,努力解决理念偏差问题。要认真吸取赵作海案件的沉痛教训,始终把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根本性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动摇,切实处理好“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关系,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动摇,坚持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不动摇,确保办好每一起案件。

      二要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工夫,努力解决执法不公问题。要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质效,精心办好每起案件。

       三要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工夫,努力解决执法不严问题。审判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重点是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靠制度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执法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四要在进一步转变执法作风上下工夫,努力解决执法不文明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爱民进万家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和民意沟通机制,全面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呼声;进一步完善服务群众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滥用司法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文明司法,树立亲民爱民形象。

     五要在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上下工夫,努力解决执法不廉洁问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生命线”工程,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推行案件评查、法官绩效考评、廉政监察员工作,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监督;加强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明确权利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点,制定出“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加大对违反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等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

     六要在进一步加强检查整改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刑事审判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要分别进行“大清查”、“大排查”和“大检查”活动。刑事审判部门要围绕被告人被长期羁押、久拖不决的案件;经协调已作“降格”处理,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当事人仍以无罪为由长期申诉不止的案件;当事人翻供、反映刑讯逼供、喊冤的案件以及其他当事人以没有作案为由长期申诉的案件等彻底开展清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其他业务部门要对当事人进京赴省上访,长期缠访、闹访,以及有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认真排查,积极应对。综合行政部门要切实整改思想观念、责任意识、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编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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