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阳市法院在办理一起劳务受害赔偿执行案件时,查实被执行人原某某借用妻子账户流转资金,明明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偿还赔偿款。该案经移送刑事追责,被执行人虽全额清偿债务,但仍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为规避执行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据悉,靳某某在原某某的工地务工期间,不慎受伤,沁阳市法院一审判决原某某赔偿靳某某各项损失。判决生效后,原某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靳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原某某仅主动履行部分款项,剩余赔偿款项始终未能兑现。
因原某某拒不如实申报自身财产,法院对其处以罚款。然而,惩戒并未使其幡然醒悟。为避开法院对其名下资金的核查,原某某耍起“小聪明”,将收支往来全部通过妻子的银行账户操作。
沁阳市法院掌握该线索后,迅速调取工资发放表、银行交易明细等关键证据,固定其借用亲属账户隐匿收入、规避执行的完整证据链,依法将原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程序启动后,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原某某家属代为履行全部剩余案款,该案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但对于原某某的行为,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原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