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我这把年纪了,来回跑腿实在折腾不起。”76岁的老李扶着拄着拐的老伴慢慢走进沁阳市人民法院王曲人民法庭,手里攥着一纸《还款计划》,满脸愁容。两位老人相互扶持的身影,让承办法官心里一沉——这笔钱,多半是养老钱。
事情要从一笔债权转让说起。2024年9月,被告杨某欠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60000元。2025年1月,物流公司将这笔债权转让给老李,并依法通知了杨某。此后一年多,双方多次协商还款。2026年1月28日,两人签订《还款计划》,杨某书面确认欠老李58000元,承诺分期还清,逾期另付利息。可杨某还了5000元后,便不再履行。老李多次催要无果,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偿还本金5300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老李已年过七旬,老伴腿脚不便、身体也不好,这笔钱是老两口的养老钱;杨某则态度尚可,表示愿意协商解决,但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法官意识到,如果简单判决,杨某可能无力一次性履行,老李的胜诉判决容易落空;如果一味要求一次性还款,也可能把杨某逼入困境,反而不利于老人拿回欠款。
调解中,法官从两方面做工作。对杨某,法官讲清债权转让的合法性:物流公司将债权转让给老李并通知了你,转让对你已经生效,这笔钱你赖不掉;《还款计划》是你亲笔所签,应当依约履行。对老李,法官说明杨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建议给其分期还款的机会,但必须加上违约条款进行约束,防止再次赖账。老李的老伴拄着拐坐在一旁,不时点头,又忍不住插话:“法官,我们不是不讲理,就是怕他再骗我们。”
经过反复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自2026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老李1000元,直至付清;如任何一期逾期,杨某自愿加付违约金15000元,老李可就所有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险费均由杨某负担。
“每月还1000元,虽然慢点,但总算有个盼头。他要是再赖,法院能直接执行全部,我心里就踏实了。”签完调解协议,老李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老伴也露出了笑容。
这起纠纷的化解,没有停留在“一判了之”。法院既依法确认了债权转让的效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用“分期还款+违约加速到期”的方案,给老人吃下“定心丸”。对老年人来说,司法保护不仅是判决书上的胜诉,更是让养老钱真正回到手里的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