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染怀川,新绿初绽。3月12日,我们迎来第48个中国植树节。种下一株树苗,是播撒绿色希望;护航一片青绿,是司法初心使命。沁阳市人民法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顺应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立足属地司法职能,持续巩固生态司法保护成果,以协同联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修复落地、源头治理守护沁阳生态安全,让司法之光点亮沁阳每一片青绿。
1.顺应改革:聚焦属地职责,巩固生态司法保护阵地
沁阳法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修复监督、志愿服务等工作,构建属地守护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持续用好既有生态保护阵地,夯实绿色根基;深化府院联动,与林业、生态环境、河务等机构建立常态化协作,做好案件线索移送、修复落地、联合巡查,全力配合集中管辖法院办理涉沁阳环资案件,确保生态保护不断档、不缺位;维护神农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黄河流域沁河水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运行,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与公众教育;管护好常平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林,以“幸福林”“法坪”林区为载体,把生态守护落实在日常。
2.协同管护:聚焦生态修复落地,守护沁阳绿水青山
沁阳法院主动担当属地司法责任,聚焦生态修复落地监督、既有生态阵地管护、府院协同联动,全力推动破坏生态行为的后续修复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沁阳法院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林日常养护,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林木管护、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守护怀川大地绿色根基。同时,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监督,推动“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生态赔偿”等修复机制落地见效,凝聚起生态保护齐抓共管、系统治理的强大合力,让曾经的生态“伤痕”逐步重焕生机。
3.司法亮剑:典型案例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2018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沁阳法院审理的河南省首例小动物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依法严惩猎捕“三有”保护动物无蹼壁虎等犯罪行为,当庭判令被告人赔偿生态损失并履行到位。案件先后获评河南省十大法治热点,载入河南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以司法裁判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防线,彰显生态司法力度与温度。
2025年古树名木专项司法守护活动
沁阳法院联合林业部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深入乡村、景区宣讲《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沁阳市283棵古树木提供司法保护,以司法禁令、法治宣传、现场守护等方式,为百年“绿色活化石”撑起法治保护伞,让古树文脉与生态安全同受呵护。
4.普法入心:让绿色法治走进千家万户
沁阳法院以普法为桥,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通过送法进企业、进景区、进乡村,走访新材料、种业等企业,宣讲环保合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法律知识,引导企业从“被动治污”转向“主动防污”;
在世界环境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开庭审、法治宣讲等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案例,讲好生态司法故事。组织干警们常态化开展沁河沿岸垃圾清理、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带动群众争做生态保护参与者、守护者、宣传者。
5.植绿护绿,法伴同行
在此,我们发出全民倡议:
不滥伐、不盗伐、不擅自移植树木,守护林地、湿地、绿地;
不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
积极参与义务植树、补植复绿、生态养护公益活动;
发现破坏生态行为,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
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做绿色法治践行者。
植树一时,护绿一生;司法护航,久久为功。
植树节是起点,生态保护无终点。沁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之力守护怀川大地,以协同联动护生态、以恢复性司法修伤痕、以全民普法筑根基,让青山常在、沁水长流、空气常新,为建设美丽沁阳、生态沁阳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