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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法“枫”景】崇义法庭:农资欠款起纠纷 温情调解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6-08-11 16:48:27


    雨润田畴,犁铧入土,田间地头一派繁忙,农户们抢抓农时耕耘播种。为了不误农时,不少农户常会选择赊购化肥、种子等农资,可一旦秋收后资金周转不畅,农资欠款纠纷便随之而来。近日,沁阳市法院崇义法庭妥善调解了一起夫妻赊购化肥拖欠货款的涉农纠纷,以柔性司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农户程某夫妇长期在家务农,为保障农田正常耕种、庄稼长势良好,二人在当地某种业公司批量采购化肥。由于春耕生产投入大,家庭资金临时周转紧张,夫妻俩无法当场结清货款。种业公司体谅农户难处,同意赊销化肥。二人当场出具欠条,明确欠款数额与还款期限。拿到农资后,夫妻俩及时施肥耕种,顺利抢抓农时。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程某夫妇却迟迟未履行还款承诺。

    种业公司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收欠款,均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种业公司将程某夫妇诉至法院。

    案件开庭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庭审中,原告要求全额追回欠款并赔付逾期损失,程某夫妇对此不予认可,双方诉求差距悬殊、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是涉农纠纷,简单机械判案易激化矛盾,也无法从根本上化解争议。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庭后多次联系程某夫妇,耐心释法明理、温情劝导,在充分兼顾双方难处的基础上,持续组织多轮调解,逐步缩小双方分歧。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种业公司体谅农户务农不易,主动放弃部分逾期损失。程某夫妇也认识到自身过错,积极筹措资金。最终,程某夫妇当场结清全部货款,案件圆满办结。一场涉农纠纷在法理情的交融中温情化解,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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