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法官针对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在征求陪审团的意见,9名陪审团成员一致认为,彭某系初犯,案发后又退赃,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不大,可酌情从轻判处,遂做出“一年到一年半”的量刑意见,经法官合议,最终采纳了陪审团意见,当庭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彭某表示服判不上诉,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为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大胆引入了由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的刑事审判模式。参加庭审的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是该院从先期建立的60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中随机抽取,陪审团成员来自社会各界,有单位职工,村委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群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