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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古树长青 法护绿荫——沁阳市人民法院与沁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同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活动

发布时间:2025-06-05 09:42:23



    古树群是自然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承载着历史记忆与生态价值。为提升社会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2025年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沁阳市人民法院与沁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来到西万镇西万村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共同为古树颁布《司法保护令》,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保护伞”。

    槐树原产自中国北部,不仅是古代三公宰辅之位和科第吉兆的象征,更是独特的民族文化烙印,是古代迁民怀祖的寄托。自先秦开始,槐树便作为文化元素随中华文明延续,部分地区称国槐为“神树”。在沁阳市西万镇西万村,就屹立着这样一棵历经风霜的国槐。六百多年来,它静静地凝望着四周,见证着家乡的繁荣与变迁,承载着这片土地的物华天宝与人文气息。

    活动现场,沁阳法院与沁阳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同给这棵古槐悬挂“司法保护令”,为古树名木贴上“法治护身符”。法官向当地群众详细讲解了今年3月实施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群众古树名木不仅是珍贵的自然遗产,更是承载着厚重历史文脉的“活文物”,破坏古树将被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树立保护古树名木的法治意识。

    此次向古树群发出司法保护令,是沁阳法院运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文化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保护的又一次探索和尝试。下一步,沁阳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为保护自然和社会历史文化遗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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