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公民应尽的义务。4月25日,沁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85岁高龄瘫痪在床的老人老有所依,为亲情裂痕架起修复桥梁,用司法的温度守护老年人的“夕阳红”。
高龄老人维权:瘫痪在床盼赡养
原告张某与丈夫育有三子一女。2017年,丈夫去世后,张某的健康状况也逐渐恶化,如今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急需子女照顾。然而,四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发生矛盾,相互推诿,致使张某陷入赡养困境。2025年4月,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多方联动调解:柔性司法解民忧
该案受理后,因赡养纠纷案件牵涉亲情伦理,单纯的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四被告各执一词,互相指责,谁也不愿承担老人的赡养义务。调解未果后,承办法官便按照程序依法开庭审理。
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遂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把法庭“搬到”当地村委会。庭审中,承办法官仍未放弃调解可能,一方面,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围绕争议焦点,向被告讲解关于赡养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发挥当地村干部和旁听群众的力量,从亲情修复、法律义务、公序良俗多角度切入,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在持续数小时的庭审中,旁听的村干部以邻里视角分享辖区的赡养模范事迹,群众代表也从传统孝道出发,对四被告进行劝诫。最终,四被告在多方劝说中放下分歧,当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调解协议落地:精准方案护晚年
根据调解协议,四被告将从2025年4月28日起,按顺序每人轮流照顾老人一个月。协议特别设定履约保障条款:若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当月照顾者需自行承担护理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由三个儿子均摊,四人共同承担医保缴费义务,彻底消除老人医疗后顾之忧。
现场普法宣传:案结事了扬新风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向旁听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并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纠纷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讲解,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修复了破碎的亲情,还现场普及了法律知识,达到了良好普法宣传效果。下一步,沁阳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用法治力量化解民生难题,为群众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