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监督了解涉民生案件审理质效,兜牢保障和改善民生司法底线,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沁阳实践,3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市法院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进国参加调研,市法院院长崔晓白陪同调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参加了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西向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家事审判庭实地查看了解,并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崔晓白院长首先介绍了市法院涉民生案件审理情况,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别发言;调研组对法院涉民生案件审理工作给予肯定,与会代表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陈进国副主任就如何提升民生案件审理质效提出相关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将人民性法理逻辑内化于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的主题,也是人民司法的使命。法理是法的灵魂,是把法规适用于具体案件事实的内在逻辑。法院民生案件审理质效归根到底取决于,每一名法官在每一起案件审理中,综合运用法理、法规对案件事实的裁定质量。人民性法理逻辑的学习构建对司法人员至关重要。要坚持集中学、专题学、日常学和联系案件学相结合,坚持读原著悟原理,持之以恒,潜移默化。二要进一步畅通渠道,将社情民意联络沟通落到实处。全方位了解掌握案件事实是依法审判的前提和基础,全体干警要强化司法服务民生意识,把审理好涉民生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人民群众常态化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定期联络机制,发挥好代表联络监督站作用。定期深入社区、乡镇和基层单位,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把沟通联络和自觉接受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司法举措便民,工作作风亲民。三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将全方位司法便民贯穿始终。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大力开展法制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活动,推广家事审判巡回开庭、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典型做法。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探索建立村街社区、乡镇司法所、行业主管部门三级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政法部门要统筹合作,加强村级调解阵地建设,善于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威望优势;各乡镇司法所要把辖区司法助理组织起来,建立司法调解第二道防线;涉及行业纠纷要发挥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用,共同把各类矛盾纠纷协调解决在基层在诉前,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