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跑银行
不用排队等
不用手续费
只需拿出手机扫一扫
即可实现执行案款“码”上支付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为群众缴纳案款提供便利,沁阳市人民法院推出执行案款扫码缴费业务,当事人可直接使用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功能缴纳执行案款,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以往,当事人向法院缴纳执行案款主要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当事人需要拿着执行通知书到银行柜台排队办理缴纳执行案款,或者通过网银转账支付执行案款,不但用时长,而且操作相对繁琐。开通执行案款“码上缴”服务后,当事人只需拿出手机扫一扫执行案款收款码,按照页面提示输入执行案款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即可进行执行案款缴纳业务。支付成功后,案款进入法院“一案一账户”,执行法官及财务人员即可在执行管理系统完成案款核对工作。不仅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使得法院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确认执行案款到账情况。同时,二维码支付方式全程留痕、规范透明,减少了现金接触和款项流转环节,规范了案件款项管理,从根本上降低了案款管理风险以及因现金操作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
下一步,沁阳法院将继续探索信息化时代智慧执行新模式,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更加创新的工作举措、更加高效的便民措施,真正将“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