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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老娘可以安稳过年了”——沁阳法院春节前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5-01-23 09:15:00




    “我能把四个子女养大,但现在我老了,四个子女却安排不好我一个老人,我真是没办法了才起诉,我就想问问法官,能不能管管我这事?”1月21日,在沁阳市覃怀办事处东关村委会一起赡养案件巡回审判现场,78岁的老人刘某声泪俱下,令在场所有的审判人员和群众唏嘘不已。

    原告刘某是一名年近八旬的老人,育有两儿两女。因四名子女就赡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刘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子女轮流赡养自己,并平均分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

    经庭审,承办法官了解到该起赡养案件主要因为四名子女之间沟通不畅且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

    “赡养老人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自己是出嫁女儿、老人财产分配不公、当地传统就是儿子赡养老人等作为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崔彧璠当庭向当事人及群众普法,并秉持“以和为贵”的原则,从亲情伦理、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对四名子女进行耐心劝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子女深刻认识到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多番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四被告每人一个月轮流照顾原告,大儿子和二儿子为原告提供住所,原告刘某在两个儿子家中轮流居住半年。原告因本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后,由四名子女平均分摊。若原告今后再住院就医,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亦由四人均摊,住院期间四个子女按天轮流照顾原告。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两个女儿说:“经过法官的调解,老人晚年生活终于有着落了,也安定了,不用东奔西跑来回折腾了,今后我们姐妹会更加孝顺老妈。两个儿子说,通过法官的努力,化解了我们姊妹四个之间的矛盾,俺老娘也可以安稳过年了,今后我们哥俩会更加尽孝,让老人安度晚年。旁听的群众说,四个子女尽善尽孝,老人的晚年生活将更加幸福。”

    庭审结束后,两个女儿搀扶着老人坐上电动三轮车回家,与开庭前老人与子女间、兄弟与姐妹间互相指责的场景相比,是那么的温馨和睦,令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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