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机制,抽调专人集中力量办理和盘活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不良贷款132件260余万元。
去年以来,沁阳市农村信用社和沁阳市邮政储蓄银行以支持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不断向沁阳市农民和个体户发放贷款,但由于个别贷款户在贷款逾期后,既不交纳利息续贷,也不偿还本金,导致一批正常贷款变成不良贷款。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从今年3月份以来,沁阳法院针对贷款案件相对增多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三条措施集中力量审理和执行信贷案。一是对诉讼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尽量缩短审理周期;二是对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经审查后符合立案执行条件的,简化层层审批手续,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三是抽调干警成立专门执行小组,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营造执行氛围的同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执行一案、教育一片。如在执行柏香信用社申请郜某的三起信贷案件过程中,郜某共贷款15万元,2009年8月份开始郜某就不再结付利息,本金也一直不还。执行干警找到郜某及其担保人后,通过耐心做思想疏导工作,并给他们讲清利害以及所应承担的责任,三天内便执结两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