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崇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郜某曾系恋爱关系。2023年,二人意欲购置婚房,看好房后,王某通过中介向房主支付了5000元购房定金。后因种种原因,未能购房成功,房主遂将购房定金5000元退给郜某。王某与郜某分手后,向郜某索要购房定金,郜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份,后郜某未按约支付,王某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崇义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查看卷宗和证据材料,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进一步了解案情。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到法庭调解。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互相指责。眼见矛盾愈加激烈,承办法官遂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及时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劝说后,郜某当场将5000元退还给王某。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沁阳法院将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坚持“四个梯次”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办理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