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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村村都有执行联络员

  发布时间:2010-04-27 16:06:20


4月27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王某申请执行李某债务纠纷一案中,因为执行联络员预先和村委的干部做好了说服教育工作,并与执行人员一起参与了案件执行的全过程,使得此案顺利执结。

  据介绍,今年以来,沁阳市法院聘请各乡镇、办事处、社区街道分管政法的副职或综治办主任和居委会主任担任执行联络员,形成基层网络运行机制。联络员的主要任务是:接收和反馈法院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信息,及时向法院通报所发现的被执行人下落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在法院依法拘留、拘传被执行人或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搜查、强制迁出房屋等措施时,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执行,等等。

目前,沁阳市法院已在 32 9行政村建立了300 个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联络点,设置执行联络员329名,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此制度实施4个月来,未发生一起围攻、谩骂执行人员的抗法事件,案件的执结率达到了79% 。目前,沁阳法院在联络员的协助下已执结案件74 件,标的额120 万元。

责任编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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