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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沁阳实践】同事之间借贷不还 法院调解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24-10-12 17:51:31


    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崇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任某与王某系同事关系。2024年7月起,王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任某多次借款共计30000元。期间,王某偿还2000元,剩余28000元一直未还。任某多次向王某催要,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之后,王某辞职,音讯全无,任某无奈诉至法院。

    崇义法庭受理案件后,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尽快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向王某严肃释明拖欠借款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要珍惜友情,相互理解。另一方面对任某进行耐心安抚,希望其能体谅王某经济上暂时存在的困难。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任某同意王某于2024年11月30日前归还剩余钱款。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案顺利化解。

    下一步,沁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把每个“小案”都当做“大事”来办,不断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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