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胜诉当事人诉讼利益能否实现的关键所在。沁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执行案件提质增效。
一是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在加强院党组对执行工作统一领导的同时,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执行工作要求,院长亲自研究、亲自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推动执行工作质效稳步提升。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共执结首次执行案件3315件,执行到位2.57亿元。聚焦涉企、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突击执行,先后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58次,出动干警1642人次,拘传398人,拘留193人,执行到位675万元。
二是持续深化执行改革。以繁简分流为基础、事务集约为重点、卷宗管理中心为核心、专员制为关键,持续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分段执行,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分流至快执团队、特执团队、终本团队和普执团队进行办理,一案一策,进行精细化管理。推动卷宗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流程节点自动监管,实现以卷管案、以案管人。压实各环节专员职责,加大对案件关键流程节点和重点案件的监督管理,对系统推送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异常指标和风险预警,及时通知到相关团队和承办人,督促其按期处置。建立终本续管团队,解决执行案件终本后无专人负责的问题,把普执、快执团队从繁杂的终本案件接待中解放出来,专心办理首执案件。2023年执行工作考核成绩排名焦作市基层法院第一。2024年1-5月,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为44.6%,个案到位率为47.98%,均排名焦作市基层法院第一,始终处于领跑位次。
三是全面加强案款管理。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工作要求,设置案款管理专员,全面加强执行案款精细化管理。强化案款发放期限意识,案款专员对临期案款及时预警、提醒,对于到账后具备发放条件的案款及时办理发放手续。截止目前,无超30天未支付执行案款。
四是提高司法拍卖效率。积极探索“司法网拍+网拍辅助”,将涉及司法拍卖的部分工作予以剥离,交由专业化第三方辅助机构承担,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展示,让竞拍人全面掌握拍卖标的物状况,有效消除竞拍人疑虑,提高财产处置变现率和透明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起拍价和保留价,吸引更多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以较低的起拍价、合理的保留价“撬动”较高的成交价,实现更高的成交率,最大程度地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2023年以来,共司法拍卖成功59次,成交金额2495.54万元,溢价率达12.64%。
五是不断强化执行公开。以我院被省法院确定为“智慧执行”APP试点法院为契机,充分发挥“智慧执行”APP沟通桥梁作用,畅通当事人沟通渠道,及时接收财产线索调查信息,推送财产调查、信用惩戒、评估拍卖等节点信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智慧执行”APP留痕率和“阳光执行”小程序注册率均保持100%。
六是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利用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先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1批126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探索实行执行悬赏制度,发布悬赏公告27期138人次,单条执行悬赏短视频播放量达17.6万次,持续营造高压态势,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