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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公正司法 做李庆军式好法官 ——沁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敏洁

发布时间:2024-06-06 18:17:13



    张敏洁,女,1976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四级高级法官,现任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自参加工作30年来,张敏洁一直投身审判一线,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无论在基层法庭、执行一线、还是刑事审判岗位,她依靠精熟的法律知识和一颗热忱的为民之心,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所办案件无一冤假错案发生,工作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十佳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三次荣记个人二等功、焦作中院四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一、以党的事业为中心,做一名扫黑除恶的排头兵

    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及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期间,她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带领干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稳、准、狠地打击犯罪,伸张正义,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使沁阳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所带领的刑庭被焦作市委政法委评为“焦作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被焦作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沁阳市委评为“十佳政法单位”。

    工作中,她严把案件审查关,既充分发挥刑罚的惩力,防止重罪轻判,使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正是她的这种认真、细致劲,使得她审结的案子至今为止无一冤假错案。她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破解执行难;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最大化为群众追赃挽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更是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既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焦作中院召开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发展工作研讨会上,沁阳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作典型发言。结合审判实践,积极向有关乡镇政府发出关于强化综合治理预防涉黑恶犯罪的司法建议,受到当地乡镇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党委及人大对沁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以审判为中心,做一名司法改革的忠实践行者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开展,张敏洁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刑事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才能不断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她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践行三项规程,强化庭审实质化,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调查研究,对量刑规范化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摸索出很多行之有效的规范化量刑经验,取得了很好的审判效果,沁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质效和整体审判质效考评成绩连年排名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由张敏洁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王五星诈骗犯罪一案的庭审活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百家法院优秀庭审”。焦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沁阳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时,对沁阳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所采取的创新举措表示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工作中,张敏洁坚持在对每一件案件量刑时既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确保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她审理的4件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被告人共计50余人,且多是正在就读或刚走出校门的未成年人,该类案件单从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来言,属于严厉打击范围,法定刑应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但如作出这样的判决结果,对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们来讲,确系重重一击。为此,她格外谨慎,充分发挥审判智慧,诉讼过程中通过释法,依法引导家属自愿代退赃款,以争取从轻情节,促使全案赃款全部退缴到位,被害人的损失全部挽回,并视每一个被告人参与时间、参与程度、诈骗数额等不同而区分主从犯,在主犯范围内又根据开办发起人、骨干成员、参与程度等作用不同,而区分大主犯和小主犯,对小主犯量刑时参照利用从犯情节优先连乘计算宣告刑,最终全部被告人的宣告刑从高到低依次为有期徒刑七年到六个月不等。宣判时,她采取集中宣判的方式进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被害人等数百人,她先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当庭释法,并就不同地位的被告人分别列举讲解量刑过程,三个小时的释法后进行宣判,且当庭进行了答疑。在宣判答疑后,全案当事人无一上诉,全部表示服判息诉,公诉机关也未抗诉,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焦作范围内此类案件的审判提供了标本。

    三、以人民为中心,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2009年,张敏洁被抽调到省高院参加办理再审案件时分到李庆军团队,跟随李庆军法官一起办理案件。期间,近距离感受到李法官谦和的法律素养、公正司法的为民情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清晰的法律思维,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做到一视同仁的平和,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与当事人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公平公正解决纠纷。她时常说这一段共同工作经历,让她受益至深,也时刻指引着她怎样做好一名法官。

    多年来,她也是这样做的,工作中始终坚守人民法官的初心,踏实做人,认真做事,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在细节之处体现德与法交融的人文关怀,传递法律的温度,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严惩罪犯的同时,她特别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尤其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调解,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的原则,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

    做一名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十分艰辛的。但张敏洁认为,只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才能无愧于党员的称号,无愧于法官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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