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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要啥证有啥证?一女子伪造证件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6-18 18:06:26


    “办理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离婚证、营运证……”在街头巷尾、电线杆、小区楼道随处可见这种违法广告,只要你需要,任何证件都可以“私人定制”?近日沁阳法院依法审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事业单位印章、身份证件案,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不务正业,铤而走险,多次为他人伪造证件,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基本案情

    2021年以来,被告人高某甲、高某乙(另案处理)多次为他人伪造身份证件、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其中包括营运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假离婚证、某大学毕业证书、驾驶证、身份证等。案发后,被告人高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甲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事业单位印章、身份证件,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高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官说法

    无论是制售还是购买使用假章假证,均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坚决抵制假章假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为一时之便,行违法之举。同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遇公章、证件,应当提高警惕防范意识,通过多渠道查证核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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