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阳法院王曲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郜某和被告王某系合作关系。2023年6月,王某以做生意资金困难为由,向郜某借款40000元,承诺过几天归还。到期后郜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一直推脱。郜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借款40000元及利息。
王曲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陈娇娇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称原告欠了他的货款,故想以40000元抵账。原告称王某所说的货款是原告公司欠的,并非其本人所欠,而借款是私人行为,王某不应混为一谈。为化解双方矛盾,法官与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通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郜某放弃对利息的主张,王某偿还郜某借款40000元。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沁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路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