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山,男,1984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现任沁阳市人民法院西向法庭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已默默耕耘了十几个春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化纷止争,使无数社会矛盾及时化解、无数濒临破裂的家庭破镜重圆、无数个遇困企业峰回路转。
抓学习,强素质,打造过硬业务能力
为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多办案、办好案,郭玉山以争当“学习型法官”为目标,结合民事审判的特点,精选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有针对性进行学习,有效提升驾驭庭审、判断证据、制作裁判文书等各项技能。同时,要求团队干警要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不耍威风、不耍特权,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树立起了的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
抓质量,塑精品,公正高效赢民心
法官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为更好地用好权、服好务、执好法,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提高了审判质量,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3年5月,该公司(以下称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甲公司负责乙公司厂区内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防腐保温日常维护、检修、更换事宜。合同签订后,甲公司进行施工,工程完毕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执,乙公司拒绝支付。多年来,双方屡次协商无果,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西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郭玉山认真翻阅卷宗资料,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经过调查发现,乙公司工作人员在结算费用时,对某一部分工程量重复计算,造成结算数额错误,这才使得双方对工程款数额产生较大争议。经过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对账,最终查明了工程款的数额。在此基础上,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按照最终确定的数额支付了工程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比奉献,厚植情怀,延伸审判职能
利用空闲时间,他组织团队开展了丰富多样的集体活动,增进干警之间的了解、理解和沟通,使自己所带领的审判团队成为一个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精诚团结的民事团队。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经常不辞辛劳深入田间地头、乡村街道,积极做好调解,及时化解纠纷;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关爱呵护儿童健康成长,他为一所所中小学送去“预防校园霸凌、健康快乐成长”等生动有趣的法制宣讲课;为助力企业发展,他利用休息时间先后走访100多家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广泛宣传和讲解民法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讲廉洁,守初心,永葆浩然正气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从业多年来,始终坚持“阳光审判”,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经手和办理的案件做到了经得起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多重考验,树立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同时为了让领导干部、群众更好的了解“三个规定”,还带领干警深入党政机关、企业和社区,对“三个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增强了社会的认知度,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树立了沁阳法院审判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