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沁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张某、曹某、周某犯滥用职权罪一案,为主动接受监督,提升以案普法效果,筑牢依法行政防线,沁阳法院邀请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沁阳市纪委20余名干部及被告人家属现场旁听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6月份至2012年11月份期间,被告人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与被告人刘某进行商议后,安排周某、曹某违规为他人办理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造成国家社保基金损失共计731.691693万元。2014年11月份至2014年12月份期间,刘某接受他人人请托,安排曹某违规为不符合补办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办理参保手续,造成国家社保基金损失共计14.23479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刘某、张某、曹某、周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均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清晰还原了案件事实。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严谨有序、规范高效,依法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
焦作市人社局及纪委监委旁听人员观看了庭审全过程,以最直接、最直观的方式接受警示教育。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警醒自身,增强用法守法意识,筑牢依法办事防线。
下一步,沁阳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以案普法宣传力度,坚决打击职务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