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刚出病房就进牢房 伤痕累累反成被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11:15:53
胡某夜晚驾驶摩托车 行驶中操作不当连人带车摔倒 受伤昏迷 被热心人报警送医救治 十多天后 胡某竟被立案侦查了 这是怎么回事? 请看沁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2021年8月12日夜间 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有人倒在地上 满脸是血 身上多处受伤 摩托车侧翻在路上 民警到达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并询问胡某事发经过 判断是单方事故 期间胡某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之后 民警到医院对胡某抽取血样 经鉴定 胡某的血样中酒精含量高达252.34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 胡某当天与朋友聚会 席间饮用白酒 后独自驾驶摩托车离去 因醉酒操作不当 导致摩托车侧翻 造成自己受伤及摩托车受损 另经查明胡某并无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 且其驾驶的摩托车并无号牌 属于“醉上加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胡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胡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机动车 肇事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血液酒精含量达200mg/100ml以上 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故依法判处胡某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 法官提醒: 醉酒驾驶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给自己造成伤害 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不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 只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就构成犯罪 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莫要抱有侥幸心理 一旦酿成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切莫以身试法 触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