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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粗心算错工程款 法院帮忙解困局

发布时间:2023-08-29 11:05:58



    近日,某公司将一面印有“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的锦旗送到了沁阳法院西向人民法庭,表达对法院悉心调解案件、护航企业发展的感谢之情。

    2013年5月,该公司(以下称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甲公司负责乙公司厂区内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防腐保温日常维护、检修、更换事宜。合同签订后,甲公司进行施工,工程完毕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执,乙公司拒绝支付。多年来,双方屡次协商无果,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西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郭玉山认真翻阅卷宗资料,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经过调查发现,乙公司工作人员在结算费用时,对某一部分工程量重复计算,造成结算数额错误,这才使得双方对工程款数额产生较大争议。经过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对账,最终查明了工程款的数额。在此基础上,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按照最终确定的数额支付了工程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沁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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