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沁阳法院大门口热闹非凡,来自沁阳市王曲乡的10余名庄稼汉子敲锣打鼓把一面写着“心系老百姓 情暖农民工”的锦旗送到该院副院长杨重九的手中,感谢法院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10个月的工资款。
这10名农民工来自沁阳市王曲乡的杨村、南王庄、北王庄等村庄。2008年9月初,经人介绍,这些农民工跟着建筑工头金某来到沁阳市一家个体企业修建厂房。当初雇用双方口头约定,厂房竣工后结清工资。经过几个月紧张的施工,厂房于2009年3月份竣工了。经结算,厂家尚欠十名农民工工资款5000余元。这笔款项双方既没签合同也没打欠条,因此,企业老板找各种借口迟迟不予结算。在向厂家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十名农民工踏上了讨薪的路程。他们先后到劳动局、信访局投诉,均因双方没有签合同也没打欠条而未得到妥善解决。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来到法院,要求起诉立案。法院审查他们的诉状后,发现他们的事实不清并缺乏相关证据,故无法立案。在这种情况下,沁阳法院代院长秦树星为了社会大局稳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尽快、妥善处理这起棘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并立即安排主管院长牵头、立案庭庭长负责,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的时间,通过询问、调查、双方对账、协商调解等方法,在短短的5天时间内,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1月17日上午,企业负责人来法院兑现这10名农民工的工资。
1月18日上午,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把这5000余元的工资款一一送到十名农民工的家中。